相关概念注解
您接受无忧中国对以下概念内涵的注解:(无忧中国以及关联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无忧中国”)
1.带驾租车产品:带驾租车产品是指,无忧中国为其客户代为预订配备有驾驶员的用车服务。其中包括机场接、送用车服务和半日、一日用车服务。本产品仅在已经开通该项业务的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武汉、杭州、青岛、厦门、成都、 沈阳、三亚、海口、重庆、天津、沈阳、昆明、南昌、)提供预订。
2.付款方式:现金和我公司接受的信用卡、贷记卡支付(中国银行长城卡、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国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中国招商银行信用卡、境外发行信用卡—万事达卡Master、境外发行信用卡—威士卡VISA、境外发行信用卡—运通卡AMEX、境外发行信用卡—大来卡Diners Club、境外发行信用卡—JCB、广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国光大银行阳光卡、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信实业银行信用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
3.预订付款期:所有带驾租车产品请在产品确认后24小时之内付款。
4.带驾租车产品开始和结束时间:开始时间以订单上预订的用车时间为准;接/机产品以航班实际到达时间为准;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超时部分请客人根据车型选项说明中的具体标准与司机直接结算。
5.工作日:工作日是指星期一到星期五,(五一、十一、春节国家法定的3天假期不计入工作日;元旦1天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入工作日)
6.工作小时:工作小时是指工作日的上午9点到下午18点。
7.以下所说之承租人是指:使用无忧中国带驾租车服务的人员
8.预订人是指:在无忧中国预订带驾租车产品的人员


租车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1.市内用车服务:机场接送、市内用车。
2.您在进行带驾租车产品选配时,应在无忧中国提供的备选项目范围内进行,超出该范围的部分,无忧中国将不作任何承诺。
3.带驾租车产品组成要素,均为经过无忧中国严格考评筛选出的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无忧中国对订单中已经确认的用车车
型描述和相关服务和承诺承担责任。

租车产品价格
1.无忧中国保留在不事先知会的情况下随时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带驾租车产品价格的权利。
2.您预订的带驾租车产品价格,以无忧中国给您的确认单上约定的金额为准。 无忧中国给您的确认单上约定的价格,只包括确认单中注明的费用包含项中的内容,其它均不含。
3.如果您超过确认单中用车所限定的使用时间或公里数,请您参考具体产品中相映车型中有关超时超公里的收费标准直接与司机结算。

订单生效
订单生效的定义:产品预订成功后,无忧中国员工给予您关于订单的确认,您按期付清无忧中国给您确认的应付费用,无忧中国给您确认的订单即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如您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此时无忧中国为您预留的产品的价格、内容或标准等发生变化,无忧中国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订单生效后,您应按订单中约定的有效时间或时段准时到达约定地点。如您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约定地点则视为您主动解约。无忧
中国有权按照本须知第六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您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可以在带驾租车活动开始前通知无忧中国解除您所做预订,但还须承担无忧中国处理该订单已经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距上车时间6个工作小时以上(不含6个工作小时)取消订单,无忧中国将退还您订单金额的100%。
距约定上车时间6个工作小时内(含6个工作小时)取消订单,无忧中国将按各地租车产品重要条款中的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

因无忧中国原因取消您的已生效订单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带驾租车费用后,如因无忧中国原因,致使您的带驾租车不能履行而取消的,无忧中国应当立即通知您,除无条件退返您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外,还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但不涉及其他赔偿:
带驾租车产品开始6个工作小时以上(不含6个工作小时)通知客人取消行程的,无忧中国将退还您订单金额的100%,不做其他
额外补偿。
带驾租车产品开始6个工作小时内(含6个工作小时)通知客人取消行程的,除退还您带驾租车产品全部款项以外,另外支付给客
人全部带驾租车产品费用的30%做为违约金。

更改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主动要求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在带驾租车活动开始前通知无忧中国您的更改需求。无忧中国会尽量满足您的需求,但您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同时您还必须支付50元/次/单的订单变更服务费。
订单生效后,无忧中国更改您的已生效订单内的任何项目时:
1.非无忧中国可控原因引起的更改,如交通管制封路,重大交通拥堵、自然灾害,无忧中国会尽力协助您办理相关退变事宜。
2. 因调度原因引起的司机、车辆(与您预订的车型相同)不在变更条款约束范围内。
3. 因无忧中国原因引起的更改,无忧中国一力承担变更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并会支付给您50元/次/单的补偿。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已生效订单约定的产品内容。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
用,无忧中国应退还给您。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租车产品使用权变更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带驾租车费用后,在出发前24小时前,如您需将预订的产品使用权转让第三方,您必须通知无忧中国并支付每次50元的更改费用,以便无忧中国通知并更改,使第三方顺利使用产品。未经无忧中国认同的使用权转让,我们对可能发生的任何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提供给无忧中国的身份证件均为真实有效的。
2.按照确定单所确认的预定时间及时到达预定地点,在不能及时到达预定地点时尽快通知无忧中国。
3.因任何乘坐车辆的乘客粗心、故意或鲁莽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将车辆淹入水中)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4.因遭致某一犯罪指控的行为所引起的任何损害赔偿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5.因坐在车顶或攀爬车辆而导致车身遭受任何损害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6.所有的承租人保护服务应在承租人遵守租赁标准条款的前提下提供。
7.诚实守信,按照约定进行使用权转让;不按照要求,所发生的任何责任,预订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条

无忧中国应履行的义务
1.无忧中国保证您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使用车辆,并保证您在使用车辆中不因为车辆、驾驶员的原因产生安全问题。
2.无忧中国应告知您用车的具体接洽办法。
3.因任何无忧中国的原因造成承租人无法使用服务,应由无忧中国承担责任。

关于保险
本产品中已经包含司机和乘客的意外伤害保险,但为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我们建议旅客带驾租车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险种。

不可抗力
您和无忧中国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无忧中国延迟履行已生效订单约定内容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如果发生航班延误等特殊情况,请及时致电无忧中国度假产品部(若非工作时间,请致电无忧中国021-6244 2094 、6244 2142 ),由我方为您联系您所预订的用车,尽量争取减少您的损失。
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
在您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您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您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

其它
本须知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